申請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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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24-06-27
申請資格:
- 本院學士班學生,每年招生名額以四十人為原則。
- 招生對象為本院學士班新生為原則,申請資格以達到本校大學英語文課程免修標準為原則,免修標準詳情請見外文中心公告:https://flc.nccu.edu.tw/zh_tw/course/asumption
學分修課規定:
- 學生須至少修畢33學分,始符本學程規定。
- 選修英語課程需修習至少9學分,含本校外文中心開設之選修英文、本校開設之英語授課學分學程(English Taught Program)之英語訓練專班。不足者得以英語授課之專業課程抵免。
- 本院開設之英語授課必修、選修課程至少18學分。
- 他院開設之英語授課必修、選修課程或赴國外選讀英語授課課程至多6學分。
申請流程:
- 每學年初(約8-9月)開放申請,詳細時間請於當學年度洽院網公告。
- 本院審核成績後擇優錄取,並公布於本院網頁。
- 未足額部分,本院將另訂時間進行補充招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