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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業證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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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26-08-05

申請條件

  1. 學生修滿本學程規定之學分(至少33學分)且成績及格者,可向國務院辦公室申請核發學程結業證明書
  2. 選修英語課程需修習至少9學分,含本校外文中心開設之選修英文、本校開設之英語授課學分學程(English Taught Program)之英語訓練專班。不足者得以英語授課之專業課程抵免。
  3. 本院開設之英語授課必修、選修課程至少18學分。
  4. 他院開設之英語授課必修、選修課程或赴國外選讀英語授課課程至多6學分。

申請文件

  1. 「國際事務學院英語授課學分學程」修讀證明申請表
  2.  成績單正本

申請流程

  • 繳交申請文件正本至國際事務學院辦公室,經審核無誤並簽請教務長、校長同意後,由學校發給學分學程證明書。

證書領取

  • 親領(需至綜合院館北棟11樓國際事務學院辦公室)
  • 郵寄(限已畢業同學,以平信寄出,需預收郵寄費20元)

學程承辦人

  • 院辦公室 蔡暐傑 助教 (#51104 / ocia@nccu.edu.tw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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