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申請資格:國際事務學院學士班學生及修習國際事務學院學程、輔系及雙主修學生前五學期成績累積排名在全系(班)前百分之三十以內者。
二、需檢附資料:
(一) 申請書;
(二) 歷年成績單及排名證明書;
(三) 自傳及讀書計畫;
(四) 推薦函;
(五) 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。
(六) (1) 申請外交學系五年一貫者,請參考「國立政治大學外交學系學生五年一貫修讀學、碩士學位修讀辦法」。
(2) 申請東亞所、俄羅斯研究所、國際研究英語碩士學位學程(IMPIS)或日本研究碩士學位學程者請參考「國立政治大學國際事務學院學士班學生
五年一貫修讀學、碩士學位鼓勵辦法」
三、申請期限:即日起至113年8月30日(星期五)下午五點止。
四、申請方式:申請資料(紙本或電子檔皆可,推薦函可另送)請逕送所辦公室或學程辦公室助教。
五、如有疑問,請於上班時逕洽所辦公室或學程辦公室助教 ,去信主旨請註明「113學年度五年一貫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