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政治大學公開徵求國際事務學院院長候選人啟事
110.3.19第一次遴委會通過
一、 依據本校院長遴選辦法、國際事務學院院長遴選要點及國際事務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110年3月19日第一次會議決議辦理。
二、 院長任期自110年8月1日起二年,得連任一次。
三、 院長候選人應具備下列條件:
(一)國內外大學教授或學術研究機構具備教授資格之研究員。
(二)具學術領導、行政能力、服務熱忱及高尚品德。
(三)具學術成就與聲望且學術專長與國際事務學院相符。
四、 院長候選人得自行登記參選,或由各系、所、學位學程推薦,或由遴選委員會委員三分之一以上之連署舉薦。
五、 院長人選為校外人士時,就任前須依新聘教師聘任程序聘為本校專任教授。
六、 本校國際事務學院簡介:請參見網頁
https://ocia.nccu.edu.tw/
七、 候選人推薦表及資料表、相關書面資料及電子檔,請於110年4月28日下午5時前,寄至本校國際事務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(人事室邱婉誼小姐代收),並請確認寄達與否。
八、 本校院長遴選辦法、國際事務學院院長遴選要點、院長候選人推薦表及資料表等相關資訊刊登本校網頁:
網址:https://posman.nccu.edu.tw/app/news.php?Sn=3690
聯絡人:邱婉誼小姐
電話:(02)29393091轉63518
傳真:(02)29382680
E-mail:cwyi@nccu.edu.tw
國立政治大學國際事務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 啟
中華民國110年3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