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分規劃
學程規劃27學分選修課程,學生須至少修畢15學分,始完成本學程。
學程招生
結業證明
修滿學分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者,得向政治大學學分學程辦公室申請核發學程結業證明書。未經核准修讀者,不得發給學分學程結業證明書。